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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5浏览次数:130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直属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159名,其中: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5名(详见附件1),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54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服务期内的省属公费定向师范生;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教育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教育网进行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6日上午9∶00-2026年1月6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2026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片→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等待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6年1月8日上午9∶00-1月10日下午17∶00。试时间暂定2026年1月11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明确的为准。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公费师范生是指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公费师范生;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2025、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除岗位有特别要求外,研究生考生只需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任一符合专业条件。

六、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一)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的,资格复审在资格初审后进行。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的考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或者面试。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1.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的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的岗位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直接考核。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说课或说课加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体育教师岗位说课时限为15分钟(含本学科相关的才艺展示),其他教师岗位的说课时限为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打印了准考证的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时长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说课或说课加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音乐、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说课时限为15分钟(含本学科相关的才艺展示),其他教师岗位的说课时限为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直接考核的岗位:

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其他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合格分数线

直接考核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其他岗位,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五)考试时间、地点

公开招聘的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直接考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保卡)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直接考核成绩相同的加试答辩环节,答辩时间3分钟,以答辩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和心理健康测评,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审核,经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的档案等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教育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六)本次招聘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工作时间)

技术咨询电话:0731-22663700

政策咨询电话:0731-22663735(株洲市教育局)

(二)监督(工作时间)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22660118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6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2026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3   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株洲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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